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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21日 星期六

由台北攝影學會攝影典藏展-談數位典藏

收到台北攝影學會在爵士藝廊舉辦「創會55週年攝影典藏展」的邀請訊息,真佩服他們的衝勁及勇氣。攝影典藏展在國內此並非首舉,但以一個民間攝影團體勇於走出第一步,實足肯定。北會以台灣第一大會,秉持「明天做不如今天做」的態度,義不容辭的先行,個人覺得也只有北會做得出來。北會的優點是有悠久的歷史傳統,有許多願意做事、熱心會務的領導及幹部,更有不少執著影藝的傑出攝影愛好者,如此環境要做會裡的攝影典藏似乎並不難,難怪此次典藏展能在很短的時間內付諸實現。

此次典藏展定位於台北攝影學會會員,曾辦過個展、曾在國內公辦美展比賽或國外攝影沙龍比賽獲獎的優秀作品,看來是國內頗具代表性的作品姑且不論典藏的問題,以及作品是否真的都值得典藏。展覽本身就具有百家爭鳴,較勁、觀摩與學習的目的。同時也能看出台灣目前攝影品味的一些走向,對於業餘攝影愛好者或喜好投龍者,若仔細揣摩,是有一定的攝影教育功能。就此意義,此次展覽是成功的。

只是,攝影典藏談何容易,國內有些人推行成立攝影博物館,立意雖很好,但其成效大家心知肚明。比較起來,北會的典藏展,在不知天高地厚,不計名利的情況下,想到就付諸實現是可愛多了。但北會若要繼續做典藏,就不應該像現在的無章法或急就章。由展訊及負責人的報告,可以看出三次的典藏展作品,典藏標準並不一致。如此,對典藏作品的代表性及公正性難免會令人質疑,即使是這次的典藏展,雖標榜一時之選,也難免有幾件低劣的作品。當然這似乎要求太苛了,在團體展覽中,有幾件老鼠屎是很常見的,即使有把關,或礙於人情或攝影倫理,有時根本無法置啄。看看公家美術館在做典藏時,都有典藏計畫、典藏目標及典藏委員把關,即使難免偶有爭議,但畢竟能將傷害降於最低。

台灣攝影界很喜歡使用典藏之名,就好像電腦書籍很喜歡用「XX聖經」命名。北會的典藏若只是想點到為止,也無可厚非。但若真的要繼續有制度的走下去,我想來路方長,是要花一些時間好好思考、討論及規劃未來的路如何走下去。長遠之計,我覺得最終應該要朝數位典藏的方向走。

紙本或實體的典藏品在庫存典藏時,不僅要耗用大量的存放空間,更要費盡心力、以最好的保存條件及最安全的方式延展其有形的實體生命,同時,典藏品的最終目的是成為研究、展示與推廣的素材,但過度的取用與公開展示,對原件多少造成某種程度的耗損。

中華攝影教育學會在2008年的國際學術研討會上,曾邀請國際知名攝影史學者,法國的米歇費左(Michel Frizot)教授以及擔任喬治伊斯曼國際攝影及影片博物館的高等攝影文物保存計劃總監,美國的葛蘭特洛曼(Grant Romer)先生蒞台演講。在綜合討論時,台灣攝影博物館籌備會主任委員莊靈先生就台灣成立攝影博物館問題,請教兩位學者專家的意見,結果皆得到否定的答案。其中有實務經驗的葛蘭特洛曼特別提到攝影博物館的典藏品,除錄像、影像、照片等實體外,還包含與攝影有關的器材及設備,如相機、鏡頭、暗房、輸出等設備,要收集典藏的東西何其龐大,即使歷史悠久的喬治伊斯曼博物館也無法應付而改弦易轍,如只收集到某一年代。即使定位在攝影美術館,雖只收集影像、照片等小範圍,也是沒完沒了,存在很多紙本或實體典藏的問題。

若將影像或照片數位化後,則不但不用擔心原稿的損傷,在數位內容的推廣及應用上,將更不受時空的限制,不論在搜尋、比對、歸納、引用或傳播、交流各方面,既迅速又確實,既可永久保存藝術品的形體,也更能發揚典藏的內涵精神。

數位典藏在國外各大美術館或博物館已行之有年,且各具特色及規模,其方法及內容足供意者參考。而國內各大公立美術館或博物館這幾年也積極的推動數位典藏系統,攝影學會想要做數位典藏可到故宮、北美、高美及國美館的官方網站,參考各典藏組的工作方法及相關數位內容。也可以到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網址http://teldap.tw/),看看國內數位典藏的現況及參與部會。拓展台灣數位典藏計畫(網址http://content.teldap.tw/),瀏覽各典藏資料並免費下載數位典藏相關書籍,如照片數位化工作流程指南、色彩管理等。台灣老照片數位博物館計畫(網址http://proj1.sinica.edu.tw/~photo/,現改稱台灣視覺記憶數位典藏計畫,網址http://metadata.teldap.tw/project/filebox/photo/photo.htm)看看老照片如何被典藏及應用。

國內很多攝影團體,每年都會將會員或展覽的作品製作成光碟,一方面提供歷史紀錄,一方面提供會員觀摩及與友會的交流,簡單易行,可說是另種形式的數位典藏。

北會以一個民間攝影社團而言,其典藏計畫自然不會,也不必與國家級的博物館或美術館相同。個人認為北會的數位典藏可先著眼於三方面,一是學會的歷史紀錄,將會務活動數位化。二是會員的作品。很多業餘攝影愛好者,有生之年拼死拼活,終其一生,能名留歷史的有幾人?國家級的典藏只是為少數人服務。學會的典藏,正可彌補這一方面的缺憾。像北會月刊內每月的攝影沙龍、專題月賽、人像月賽等,都可看到學會與會員的活力及拼勁。所以北會想要做數位典藏可先就會刊的數位化開始做起,最為簡單易行。第三是會裡名家的作品典藏,可依典藏目標做計劃性的收藏。像北會歷年的年鑑作品,也是頗具代表性的典藏資源。

不過,要提醒的是,有典藏就會牽涉到版權、重製以及再利用的問題。北會即使現在還沒做數位化,也應及早因應做好授權的動作。像北會月刊的圖文內容,也應及早與作者或提供者簽結授權同意書,否則以後想將月刊數位化,一定會有問題,甚至不可能。今日不做,以後難做矣。

另外,攝影走入數位化以後,何為真跡、原稿?是數位檔案還是輸出後的作品,已難界定。提供高解析度的影像檔供印月刊或年鑑,或會員聯展使用,對提供者的版權維護,實存在極大的疑慮。嚴格講,除應簽授權書言明使用範圍,更應於使用目的完成後,銷毀高解析的數位檔,以確保提供者的版權,也可提防被有心人士做授權外的再製或藉機做私人的數位典藏,我不知道北會是否有考慮到這一點。

(此文2010年發表於北會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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